财税法方向的各位研究生同学:
经多次协调时间,现定于4月28日(周二)晚7点在法学院B519会议室举行本学期第1次(总第48次)集中学习座谈。主要内容如下:
(一)在校三年级毕业研究生作最后一次预答辩,每位同学用五分钟时间陈述论文,指定阅读同学则从答辩委员会的角度每人提出至少三个问题,由答辩者简要回答;
(二)二年级研究生汇报学位论文选题的初步设想,供大家讨论;
(三)一年级法学硕士生汇报英文文献翻译进展情况。
上学期未完成的读书笔记和综述作业,必须于4月27日下午之前发送电子邮件给导师,书面笔记在集中时带来。
李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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