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学:
由于本人需在11月2日下午赴漳州校区,以便进行当晚的讲座,并于11月3日上午才能返回校本部。因此,取消11月2日下午的《税法》课程和11月3日上午的《公司税法研究》课程。其中,《税法》课程已在本周二(10月26日)下午7-8节补课完毕;《公司税法研究》课程将采取以后每次课多上二十分钟的方式补课。
李刚
10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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