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修李刚老师主讲《税法》课程的各位同学:
由于10月19日(周二),本人尚在外地出差,当天下午的《税法》课程调整至10月12日(周二)下午7-8节上课,地点仍在法学院A202教室,请同学们互相转告并准时前来上课。
李刚
2010年10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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