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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清秀:课税与纳税人权利保护
发布日期:2016-07-08 点击:
讲座题目
:课税与纳税人权利保护
主 讲 人
:陈清秀
法学博士
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
时 间:
2016年7月14日(周四)10:00-12:00
地 点:
翔安校区1号楼(学武楼)
A105教室
主讲人简介:
陈清秀,男,台湾大学法学博士(
1991
年
),美国乔治敦大学法学院、日本东京大学及名古屋大学法学院、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。现任东吴大学法律学院教授;兼任台湾地区“法务部行政程序法研修小组”“内政部法规委员会”“科技部法规委员会”“劳动部诉愿审议委员会”“交通部诉愿审议委员会”委员和“台北市政府市政顾问”等职;曾任台湾植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、“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”“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长”和“财政部法规委员会”“行政院劳工委员会”和“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”委员等职。研究专长为财税法和行政法。
主要内容:
课税与国民主权(税收法定原则),课税与纳税人平等权保障,课税与纳税人财产权保障,课税与纳税人生存权保障,课税与婚姻家庭生活保障,课税与营业自由保障,课税与纳税人之信赖保护,课税与纳税人之永续生存发展权之保障。课税与纳税人之程序保障(营业秘密、隐私权保障,及其他稽征程序上权利)。
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
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治研究中心
2016年7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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